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6203.来自地狱的邪恶流注以下列方式产生:一个人陷入某种邪恶,首先是因为他屈服于它,然后是因为存心打算这么做,最后是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且以之为快乐;这时,处于这种邪恶,或说这种邪恶在其中掌权的一个地狱就被打开了;因为众地狱照着邪恶及其所有种类而彼此区分开来。地狱被打开后,来自该地狱的一个流注便产生了。如果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开始邪恶,那么这邪恶便粘附于他,因为其气场现已包围他的地狱在他里面找到了相同的快乐,就是当它沉浸于自己的这种邪恶时所享受的那种。既然如此,地狱就不会放弃,而是顽固坚持,促使这个人思想这邪恶,先是时不时地想起,然后是每当有与之相关的事发生时就想起,直到最终它成了那始终掌控他的东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便四处寻求诸如支持这事不是一种邪恶的那类观念,直到他完全确信这不是邪恶。这时,他极尽所能地奋力摆脱外在约束,以使得邪恶变得既合法化又显得聪明,最后甚至变得又有魅力又有体面;如通过耍花招和欺诈进行通奸和偷窃,各种形式的高傲自夸,蔑视他人,辱骂,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迫害等等。它们就像明目张胆的偷窃,一个人一旦故意犯上两、三次,便欲罢不能;因为它们总是粘附于他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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